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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會考考評局又有醜聞:
【東方日報專訊】中學會考英文科考試又再次爆出考評局向考生提供作弊途徑的荒謬事件。前日舉行的會考英文科(課程乙)試卷二考試中,考評局在其中三個部分的試題上,附印網址顯示試題出處,導
致不少考生藉詞如廁,趁機利用手機上網「出貓」尋找標準答案,事件成為各大小討論區熱話,有考生更形容事件損害八萬名應考此卷考生的公正評分。教育界和應屆考生齊轟考評局荒謬和疏忽,要求考評局負上全責。
本報昨日收到逾百個自稱應屆會考考生的人士投訴,矛頭直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內容指今年會考英文科(課程乙)試卷二,試卷內的填充、多項選擇題及改正錯誤等三部分試題,竟附印試題出處的網址。其中佔全卷二十二分的多項選擇題部分,更是原文照錄,直接將文章從一英語網站中抄出,連帶網頁內文及網址亦一併刊印在試卷上,並無半點刪減或遮掩。
一名應屆會考生向本報透露,一個三百人的試場,就有八個考生幾乎同一時間舉手要求去洗手間。當監考員批准考生如廁時,只會跟隨考生到洗手間門口等候,讓考生自行進入洗手間內如廁,無形中提供機會,讓有關考生在廁格內利用備有無線上網功能的手機,瀏覽該印在試卷上的網址,查找標準答案。該名考生指出,實際上網時間只需五至十分鐘,「如廁出貓」也不容易被發現。大部分向本報投訴的考生都力指考評局的做法對守法考生不公,並對考評局感到失望。中五會考生陸同學更怒稱:「我一考完試,步出試場,已聽到好多考生話試卷印上網址,已即時扮去廁所上網搵答案,今次多項選擇題一定晒。」
考評局死撐 促拿出作弊證據
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狠批,考評局竟將公開試試題來源網址刊印在試卷上,做法有疏忽之嫌,對部分未有「出貓」的考生並不公平。何漢權質疑:「考評局如果唔要版權,點會將試題來源網址印埋落份卷上面?根本就無需要!」
考評局副秘書長張永明答覆本報查詢時否認當局在事件中疏忽,他指出,本港法例賦予考評局權力,可在毋須知會對方情況下,引用他人文章作為試題,故當局會在文章中列出文章出處。張永明強調作弊與試題印上網址無關,若有考生能拿出具體證據,證明有考生藉如廁為名,到洗手間以手機作弊,會將作弊考生的所有科目考試資格取消。
考評局發言人則補充,試場主任會在開考前鄭重公布,要求考生將隨身物品包括手機放入攜來的背囊、書包或手袋內,並將書包或袋子放在椅子下。此外,發言人亦證實根據現時政策,若有考生要求如廁,監考員都只會跟隨該考生至廁所門口,而且難以規限考生如廁時間。
[來源 : http://hk.news.yahoo.com/060505/10/1nkc9.html]
由於我妹妹今年有考會考英文B卷,所以我有試題在手了解事件, 試卷內所有篇章都有註明來源, 其中一篇的網址來源特別易記 : http://www.stoptextbully.com, 而且很明顯是原文照錄 !
我真不明白考評局的人究竟有多少智慧? 一篇很明顯是原文照錄的文章還要附帶網址, 那不是引人 "出貓" 嗎? 而且我認為他們最錯的地方不是附網址,而是從網上直接抄錄作試題!! 網上的東西一定有人看過, 有人沒看過, 那剛巧在考前看過這網址的考生豈不是一樣 "有著數" ? 即是說這考試是連最基本的公平都確保不了的。
為什麼出卷人可以這樣不費吹灰之力地原文抄錄? 出卷的人人工有多少? 難道少得連出一份自己擬的試卷都會 "蝕底" ? 難道他們沒有能力自己出一份? 難道他們沒有想過現在的考生會知道這漏洞? 還是他們笨得要人投訴才知道有漏洞?
最令人失望的,是他們事後的解釋 : 若有考生能拿出具體證據,證明有考生藉如廁為名,到洗手間以手機作弊,會將作弊考生的所有科目考試資格取消。( 見報導紅字)
智力正常的人都知道, 那時候人人在考試, 又沒有人可跟如廁的考生去廁格, 看著他如廁, 又不可以立即查考生的手提電話上網記錄, 試問可以有什麼證據呢? 要推搪, 可否找個好點的藉口? 這個藉口, 很無賴......說句 "我們會嘗試調查一下", 打一下官腔, 好像還好點。
一錯, 再錯, 三錯...... 被人指出錯誤後, 繼續錯!
真令人難以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