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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爲追看大陸07年版本碧血劍,在百度,google再看了一些明朝的歷史。
被敵人平反的袁崇煥,又再次活現眼前。
好一條反間計,就讓明朝完蛋。 袁死前還被北京的市民,吃掉身上的肉。被判以私通外敵罪名。
冤枉從來都是最壞的罪名。管你生前如何盡忠職守,一個叛國罪,一筆勾銷。
難得的是,袁死前還手書手下,報效朝廷。這樣一個腐敗的國家,還要盡忠嗎?現代來説,很難想象。説穿了,還是雇主跟雇員的關係,老闆不信任了,也不用死吧?還裝出什麽民族大義的臭框框,無恥。
古語有云,良禽擇木而棲。作爲商業買賣,誰的consideration多,那就干吧,這是天理,這是人性。換著是崇禎這樣的老闆,袁反正都已死定了,不如自盡,讓部下馬上反出山海關,放清兵“清君則”,讓那些無知愚民,嘗嘗冤枉好人的滋味,這才是天理循環。
幸好上天還是有眼的,讓無知的後人嘗嘗,揚州十日,嘉定三屠,南京大屠殺,算是給袁督帥報仇雪恨。鼓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