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善人欺天不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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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


  很久不曾睡不著,尤其是極睏之下睡不著,輾轉反側到清晨七時才睡去,十一時便驚醒了。對,驚醒了,不是發惡夢,而是突然無事的一下扎醒,然後整個人仿如沒有睡過一樣的清醒。

  全因為昨晚閒來無事手痕看了一些自問應該可以看的東西,一看便弄得自己這樣。別誤會,我不是還放不下什麼。突如其來的衝擊令我一口氣打了一篇長長的信給你一吐烏氣,就在想發出來的剎那,我把整封信刪掉了。記起去年情緒管理課教過我別在自己情緒不穩定時做任何事情,換著是以前我便會衝動的在大大小小的對外渠道白紙黑字的說一些極盡尖酸、覆水難收的說話。現在想來,幸好我不再是小孩子了,沒有再做蠢事。我不打算跟你說到底我看過了什麼,反正我的心情也已經平復了一點,經過母親的慰解,我又好像更進一步的開竅。還是那一句,我不會再做任何一件令自己後悔的事。

  整天老是思前想後,有幾個問題反覆的想了又想,其中一個是這樣的:如果一個人老是重施故技去哄他每一個新情人,是不是不尊重舊情人的行為?擴而論之,又是否不尊重新情人呢?簡單一點說,比如有個男人,他每次追女仔都喜歡用情書攻勢,封封情書基本上都大同小異,怪就怪他才情有限吧;又比如有個男人每次拍拖也會帶女朋友到某高級餐廳點相同的菜然後吩咐小提琴手拉相同的樂曲來哄女朋友。我問過幾個男性朋友,他們一致都認為並無不妥,並指出其實不論男女每一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所謂「必殺技」,每次戀愛都會使出來。我再問幾個女性朋友,答案是正反參半,有些認為無所謂,有些表示介意。我先不說我的立場,讓我先來一個假設,如果我贊同這個觀點,我以後會怎樣對你。

  首先,對不起,以為我不能叫你老婆了,因為據講重覆使用暱稱是非常大忌,很遺憾在你之前我至少叫過三個女人做老婆,其他熱門情侶稱呼諸如傻乜或乜豬之類的組合,也已經給註了冊。或許改稱你為八婆吧,我從沒這樣叫過我愛的人,夠破格,保証不會重覆。這些信也改做《給八婆的信》,你就叫我八公吧。慢著慢著,我也不止一次寫過情信了,因此這將是我給你的最後一封信。很抱歉,雖然寫一首歌給你也不難,但至少十個女人收過我的歌了,你該不會想要吧,很不尊重哩。我也不會吻你,因為無論什麼形式的吻我都用過了,我更不會擁抱你,因為我的左右手都不能再用,或者將來情到濃時我一巴掌打你吧,保証原創。你將不會聽到任何一生一世的承諾,我不會為你努力工作保重身體,因為這些說話我都用來哄過太多人。以後上街我不會拖著你,會練習用口咬著你;我不會跟你坐巴士地鐵的士火車,會考慮踏單車接載你。所有拍拖熱點諸如海傍山頂赤柱我們鐵定不能去了,將來我帶你逛大埔工業村逐幢逐幢工廠大廈去玩,沿途我會買一條鐵枝給你當花拿著,八婆將就一下吧,誰叫我用過太多招數去哄其他人,怪就怪你最後才出場吧。

  怎麼樣,我夠尊重所有人吧。

  正經說,我是不介意對方用以往用過的方法去哄我,或者帶我到相同的地方,因為我相信她是因為曾經成功使用此招才會重施在我身上,她只是希望可以確保我一定開心罷了,比如她以前煮過她的拿手菜式給前度男友吃,難道我要強迫她另學新菜嗎?比如她喜歡織冷衫給男朋友,莫非我強要她織底褲給我穿嗎?同理,我也不會介意我的舊情人跟她們的新歡去做我們做過的所有事情。一起的時候我就不想霸佔她,更何況分開了呢?我只希望我曾經令她快樂,如果她想起某個地方我曾經帶過她去讓她很開心,她好應該帶她的新歡去走走,我會十分欣慰她已經徹底放下我,不怕舊地重遊觸景傷情,而且這是我帶給她的正面的經驗,能夠讓她懂得做過更好更有情趣的女朋友,我會更加高興我們曾經一起的日子沒有白過,因為彼此都因為愛過一次總結到經驗而愛得更好。

  每一個人都應該如此,要是每做過一件事情都不能重覆再做,像我這種戀愛經驗不少的人,實在相當為難,你要明白香港有多大?莫非拍拖要遠走沙頭角嗎?你要明白真心話有幾多句?莫非要爆粗才可避免重複嗎?

  「我一生一世都咁X愛你」。

 

老公

200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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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ally 2009-11-10 10:48

    我認同重施故技是頗合理的。因為覺得這樣能令對方開心才做的,他/她寄然想用他/她覺得能令我覺得開心的方式愛我,這份心意能不欣賞嗎!

    但,如果你送個同款的鏈/手飾 或 織了個同款同色的頸巾 etc.,那就另當別論。真的會感覺不尊重對方。
    而且,曾經很深情的唱某歌給前度聽,也接受不到再深情地唱給另一個人聽。

  • 檢舉

    himhim 2009-11-08 22:30

    能够重覆到同一地方、做同一事情,証明你已經徹底放得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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