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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服從不再是美德 孔令瑜
目前,亞洲不少地區的國家法例規定,所有男子必須服兵役,並宣稱此乃人民必須為國家安全貢獻一份力量,以確保家園的安全。然而,這些兵役制度,卻被不少批評為違背人道及和平的精神。
七年前,台灣民間組織成功在當地推動「替代役」,成為亞洲第一個有「替代役」(社會役)的地方。而當地人民亦可選擇以另外一種服役的方式,而不是只能面對以作戰訓練為主的服役制度。因此也引起亞洲其他國家的的好奇與興趣。
據天亞社的報導,2004年8月,南韓憲法法庭裁定兵役法中規定,因良心理由拒服兵役者要判監的條例是合乎憲法,出於良心拒服役者有罪,指出宗教及良心自由不能取代兵役。然而,在該裁決之前的幾個月,一地區法院卻駁回檢察官監禁三名按良心拒服兵役的耶和華見證人信徒的要求。是次訴訟在韓國社會內引起一番爭論。重點在於,到底服兵役的義務與個人良心拒服兵役的理由,是否會危及國家安全與服役的公平性?同時,首名公開宣稱自己是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的天主教徒高東柱,亦正面臨軍方的起訴,指他違反《兵役法》。根據韓國法律,任何人拒絕服兵役,最高可判三年監禁。按韓國人權組織的統計指出,在2005年9月中,韓國有1186名按良心拒服役者被囚禁。
同樣事情亦出現在四十多年前的意大利。1965年,意大利某地區的隨軍神父簽署了一則新聞公報,把“良心拒服強迫兵役”說成是“懦夫的表現”,而且表明該行為與基督信仰中所強調的”愛的誡命”無關。在那時候,在拒服兵役亦是一種可被判入獄的犯罪行為。Lorenzo Milani神父,對隨軍神父的新聞公報立即作出回覆,並對擁有「反對的權利」作出捍衛,特別是公民抗命的權利。
Milani神父的信件瞬間引起了極大的爭論和反嚮,亦導致他被指控“嘗試爲一犯罪行爲辯護”。他的審訊在羅馬舉行,引起當地傳媒大篇幅的報導。由於Milani神父當時因病重而無法親自接受審訊。因此,他於1965年10月18日寫了一封自辯信,即著名的“給法官的信”,成爲一份極爲重要並有影響力的文件。
“給法官的信”被認爲是一部針對軍國主義和戰爭的意大利良心拒服兵役“大憲章”。它認為非暴力及良心至上是高於任何不公正的法律。四十年過去了,它仍然鼓舞著全世界的人民、團體和運動。
1972年,意大利國會承認了應徵入伍的年輕公民可有“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他們可另選擇在仁慈善及公民項目方面服務社區。Milani神父是引發了法制的變革。宗座正義和平委員會二○○四年發表的《教會社會訓導彙編》聲明:「至於按照良心的指示,有些人不願 使用武器,而情願接受其它有益人類社會的服務,似乎應為他們制定符合人道的服務方式,亦不失為公平之舉」(503條)。
由於本港市民無需服兵役,可能從表面上看來,有關良心拒服兵役一事的討論與我們無關,但背後的精神卻值得我們細味。當教會的訓導與現政權的法律有所抵觸時,究竟我們應如何取捨?韓國的人民及Milani 神父讓我們明白應按良心作判斷,而且肯定高於所有不公正法律。他們以身作則的表現,教懂我們如何建立一個自由和具批評性的良心,拒絕盲從於人類的權威。我們有公民抗命的權利,不遵守不公義甚至是可恥的命令:因此服從不再是一種美德。
所謂公民抗命,是透過和平非暴力的手段,故意觸犯一些不合理的法例,藉此引起公眾的注意,喚醒人性中的良知,最後達致社會法例制度的改變。公民抗命者雖然犯法,但他們的手段和目的都是道德的。
有見警方近月來大肆拘捕民間團體的成員,他們大部份是因為協助居民前往不同政府部門請願時,或要求保衛皇后碼頭、天星碼頭而被捕,甚至是最近協助紮鐵工人爭取合理工資的工會組織者。在目前的公安條例、警察條例下,容許警察對有關行動作出拘捕,暫且不談是否有政治動機在背後,重要的是,面對惡法,我們每個人都需要勇氣去面對和作出挑戰,並嘗試用和平方式,挑戰不公義的法律。
印度聖雄甘地(Gandhi)有一名言,在今天社會看來,實在很有參考價值:不公義的法律本身就是暴力的一種。公民抗命為人民與生俱來之權利。 "An unjust law is itself a species of violence. Civil disobedience is the inherent right of the citizen"




~D & J~ 2009-05-20 10:33
係耶穌基督叫距寫成書:
天堂地獄啟示錄
卡特琳‧巴斯德牧師
Rev. Mary Kathryn Baxter
~D & J~ 2009-05-20 10:31
介紹樣好野俾你睇,
天堂地獄啟示錄
有成2十幾章, 你可以print出離慢慢睇, 在一九七六年,主向我顯現,他告訴我說,我是被選召出來,為要承擔這個特別的任務。他說:「我的孩子,我會向你顯現,來帶領人從黑暗裡出來,進入光明中,因為上帝選召你有一個目的,是要你記錄下那些我向你顯示和告訴你的事情。我將會向你啟示地獄的真實,從而使很多人得救,使很多人悔改惡行,不然就會太遲了。我會使你的靈魂從身體中出來,去到地獄和我要你看到的地方,我也會給你看關於天堂的異象,我會給你很多啟示。」http://tw.myblog.yahoo.com/newlifechruch-taipeitaiwan/article?mid=456&prev=457&next=455&l=f&fid=19
~D & J~ 2009-05-20 10:30
介紹樣好野俾你睇, 有成2十幾章, 你可以print出離慢慢睇, 在一九七六年,主向我顯現,他告訴我說,我是被選召出來,為要承擔這個特別的任務。他說:「我的孩子,我會向你顯現,來帶領人從黑暗裡出來,進入光明中,因為上帝選召你有一個目的,是要你記錄下那些我向你顯示和告訴你的事情。我將會向你啟示地獄的真實,從而使很多人得救,使很多人悔改惡行,不然就會太遲了。我會使你的靈魂從身體中出來,去到地獄和我要你看到的地方,我也會給你看關於天堂的異象,我會給你很多啟示。」http://tw.myblog.yahoo.com/newlifechruch-taipeitaiwan/article?mid=456&prev=457&next=455&l=f&fid=19
~D & J~ 2009-05-20 10:21
~D & J~ 2009-05-19 11:28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Adonai Ro'i)2009-05-20 12:47
耶穌基督是天父的愛子. 聖經啟示說他是當受天下所敬拜尊崇的, 而那份尊崇必須與天父的一樣.
這是歷世歷代, 偏離正統信仰的人士所否定的.
你呢? 你是尊崇耶穌如同天父一樣, 還是認為耶穌不配受天父的尊崇呢?
你的救主是天使長米迦勒, 還是創造主耶穌基督?
~D & J~ 2009-05-19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