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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日期:2009-08-05 09:59

巿民十元決志,反擊政府廿七萬打壓!
本土行動聲明及呼籲
本土行動成員朱凱迪及何來,於零九年七月下旬,
遭律政署追討皇后碼頭司法覆核敗訴的廿七萬訴訟費。廿七萬,足以讓朱何二人破產。這是皇后碼頭被拆兩週年,重置爭議未定之際,且是本土運動遍地開花愈獲關注的關頭;港府是否想效法新加坡,以逼人破產一招箝制異見者?
廿七萬堂費 是懲罰是恫嚇
其實天星皇后碼頭保留運動的參與者自零七年八月一日起,一直承受著極大壓力,不斷進出法庭,見證著香港的政治現實:同一條罪名,別人不用坐牢,我們就要坐牢。「廿七萬」絕對有懲罰意味,相比當年盧少蘭就領匯上市進行司法覆核,政府為了加快法律程序、不拖延領匯上市,曾以事件涉及公眾利益為由,不向沒有申請法援的盧婆婆追討訴訟費。皇后碼頭司法覆核申請人明明已獲政府批出法援,但法援制度的疏漏令政府可以鑽空子向兩人苛索正式聆訊前的預備工作費用,那竟然就多達廿七萬。朱凱迪近月開始積極參與保衛新界菜園村、反對廣深港高鐵橫行毀人家園的運動,而運動近月開始廣受關注,更獲得了破紀錄的一萬四千份反對意見書;廿七萬債單恰於此時寄來,對異議份子的「恫嚇」意味撲面而來。
誰都不希望破產,但朱凱迪及何來的個人立場是,他們不怕破產,之後絕對會繼續原有的社會參與,以行動披露及介入我城的不合理現象。而這廿七萬的打壓,本身就會是香港政治及法治史上骯髒的一筆政治迫害,嚴重動搖了香港的法治精神、侮辱了法律制度捍衛公眾利益的本質——朱凱迪及何來將拒絕繳交廿七萬。
二萬七千個十蚊的力量
外界有許多朋友非常關懷朱凱迪及何來,主動提出捐款來幫他們避過破產之禍;在表示感激之餘,本土行動在此呼籲,與其憐憫少數代表「理想」的社會行動者,巿民更應該站到被打壓者的身邊;本土行動認為,我城需要的不是對行動者的更多憐憫,而是對政府的更多怒火。參考facebook小組熱心網友的提議,本土行動希望提出「十元決志」的構思:
我們的目標募集二萬七千位(或以上)的巿民,請他們每人認捐十元;這十元同時是一個決志,即如果律政司向朱何二人徵收廿七萬的堂費,各位認捐的巿民,就約好一齊把十元掟向律政署,向他們展示我們對於政治打壓的不滿,對於異議者的支持,對於城巿發展失當的滿肚冤憤,對於微小力量結集能撼動大象的信念與熱情。在追債魔掌伸出之前或之後,這群巿民都將是緊密監察政府的力量。
如果有巿民想認捐超過十元,我們不會阻止;但最重要的,是要掟向律政署的十元。政府想把社會集體異議運動的代價壓在貧窮的個人身上,我們就讓他們看到個體集結的力量;政府想用錢來恫嚇人民,我們就讓政府知道,化整為零後,錢也可以成為人民的武器。政府發行的十元硬幣,將變作大衛小子的石頭,擊倒巨人哥利亞。這是一場長期戰役。
本土行動
2009.08.03
附:「十元決志」參加方法
大家可以加入「十蚊掟響律政署」的 facebook group(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107714879308),亦請把姓名電話電郵到 10dollars4hk@gmail.com
留下聯絡是因為,訴訟費有六年追索期,律政署可能避過當下輿論的攻擊而暫不收數,但在未來六年任何一刻捲土重來,同時追計利息。因此我們需要保留認捐巿民的聯絡方式,為了日後的動員。我們的目標是徵集到二萬七千人的十蚊認捐與決志,並會定期透過電郵發送相關的訊息。
聯絡電話:
林藹雲:97424440
朱凱迪:65385092
(較早前的 group description)
救救皇后鬥士朱凱迪.香港一人十蚊掟響律政署大行動
方法一,方潤建議:搵一個組織牽頭,向銀行預先兌換二十七萬個一蚊銀。一百蚊一包。
然後舉行一場遊行,邀請二千七百個人一起去律政司,排隊每人給他一百個一蚊。
方法二:在街頭舉辦「掟響律政署」大行動,好似遊樂場掟公仔咁,對住特區政府班膠官的「許願箱」人頭掟銀仔籌款
方法三:如果政府堅持唔收硬幣,我地可以唱十蚊膠幣,每張銀紙預先製成一個「膠球」,一樣可以掟,名符其實「派膠畀政府」!
方法四:每人寫一定數額的「借據」畀朱凱迪,等佢成為我地的「債權人」,於是政府追佢數時,就同我地有關啦--例如政府申請佢破產的話,佢就可以把借據送畀政府,等政府在法庭上要討論下點樣向我地呢幾千個債仔追錢,例如每人用一舊水去掟佢。
2009.8.1 最新消息
剛和獨立媒體的林藹雲接觸過,最新的發展情況如下:
由於本土行動未有共識如何回應律政司,因此不會立即接受捐款。
但由於目前的情況,就有如「一把刀在頭上」,因此歡迎大家在 facebook 公開認捐。
就有如一些討論區的捐款一樣,先公開承諾一個數目,然後到真正有需要時,才正式收錢。
簡單而言,當政府見到本土行動真的有力支付時,政府威脅朱凱迪的企圖就會成空;因此我們能夠做得到的,就是全力為朱凱迪打氣,以及 forward 給每一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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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署向何來朱凱迪追廿七萬訟費
要來的總要來,但也總是在最不適當的時候。當石崗菜園村保留運動和尖沙嘴巴士總站保留運動開始累積起政治壓力後,香港政府想起了一件一直收起來沒用的武器 ──兩年前的皇后碼頭司法覆核堂費。零九年七月下旬,我和何來女士收到律師的電話,說律政署剛剛寄來一張收費單,要向我們追討廿七萬訴訟費。這廿七萬不是整項訴訟費的全部,政府一方全部的訴訟費是一百三十萬,只不過因為我跟何來都是窮鬼,申請了法律援助,免去了其中一百零三萬。可是,分別又真的不是這麼大,因為一百三十萬足以令我們破產,廿七萬也足以令我們破產。到頭來,申請不申請都沒有分別。










anti stupid Loy 2009-08-05 12:43
宅男爸爸2009-08-05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