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約了媽媽到新世紀廣場看看早前訂購了的
Precious Moment figurine,考慮應否加設計費訂製公仔的禮服,希望媽媽在旁能制衡著我的「衝動」。到了店正對比著未經設計的公仔及經設計的結婚公仔,未經設計的女孩婚紗是沒有頭紗的,但經設計的有頭紗;未經設計的男孩,花像凋謝似的,但經設計服飾的男孩,花是醒目的。這就可證明何謂錢作怪了!恰巧Judy在店,正猶豫著是否加設計費予Judy為我設計公仔婚紗,就忍痛告訴她我不加設計費了,因為我應承了瘦子‧‧‧‧‧‧
但仍不捨已設計的公仔,問過媽媽意見,媽媽看到我的神情,知道我返家會後悔,於是便讓我加設計費了。我興奮的跟Judy商量公仔的婚紗。我要女孩的頭上有粉紅色花環,有個頭飾,再加上有長長的頭紗,婚紗上也有粉紅色花花,婚紗腳有珠珠;有閃珠頸鍊;男孩則加上踢死兔禮服,臉上掛上金絲眼鏡,呵呵!
心裡很滿足,並請媽別告訴瘦子。當瘦子致電來,一切也被揭破了,幸好他正忙著,沒空哦我,

呵呵!
唉!我總是瞞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