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禁忌與文化道統
著名的人類學家馬文‧哈裡斯(M.Harris)在給學生上人類學課時,經常讓學生傳看打開蓋子的裝有油炸蝗蟲的日本罐頭,還隨時加上一句︰“別太貪心,給你的鄰座留一點﹗”歐美學生一般都厭惡昆蟲食物,他的這種小技巧能夠很快地讓學生進入到文化差異的氛圍。
馬文‧哈裡斯認為不同文化中的食物禁忌(被神話或是被厭棄)是動物的“額外用途”的理論決定的。人們選擇某種動物為主要蛋白質的來源是由“最佳搜尋理論 ”(獲取動物的支出/收益比最廉價)決定的。所以人類儘管是雜食動物,卻只狩獵那些在最短時間得到最大熱量回報率的動物。在印度,牛是神物不得宰殺。可是在吠陀時代,印度人一樣吃牛肉。由於人口增長肉食越來越有限,吃牛肉對印度人來說就十分的不經濟。因為用穀物飼養牛,有十分之九的熱量和五分之四的蛋白質被浪費掉了,而奶牛將飼料轉化為可食蛋白質比肉牛的效率高六倍,喝牛奶就可以避免這種浪費。加上牛可以在農地工作、糞可做燃料這些額外用途,它就成了聖牛。世界上有些地區討厭豬的原因在於地處乾旱、半乾旱地區,人口密度增加後,人與豬所需要的植物性食物發生衝突,人不能犧牲自己所需要的植物性食物喂豬。當地牛、羊等反芻動物在收益成本上優於豬,所以後者成為了不潔的食物。從文化上講,人類自身選擇最經濟有效的食物供給模式與地緣物種分佈有關,而在人類學家的眼中,宗教這個時候的作用就是“幫助人們做出了一種與先已經存在的有用的實踐相吻合的決定”。
馬文‧哈裡斯把人類對肉食的渴望作為食物禁忌的基礎和全書的總綱,文化道統和食物禁忌都由此展開。他指出,世界的主要宗教在儀式上屠宰犧牲的祭祀,起源於史前分享肉食的習俗。禁忌某種食物,實際上是為了更平衡地獲得蛋白質的供應
. 《禮記‧禮運》說︰“夫禮之初,始諸飲食。”禮實際上可以看成圍繞肉食展開的一系列的儀式。在中國古代,無論牲畜飼養業如何發達,肉食供應肯定不能滿足所有的人。當時不可能想到憑票供應這一類的方法,社會為了解決蛋白質供應問題,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按照社會等級壓縮肉食的供應量,這樣做的缺點是很容易引發不滿和反抗。另外一個辦法就是製定一套食肉規則(或者說是禁忌)和說教,讓人們壓制慾望,心安理得地接受缺乏肉食的現狀,譬如宣稱飯食和肉食是華夷之辨。其次是製作青銅禮器,以肉食供奉神明,使普通人不得覬覦,各等級的貴族則可以按照身分享用肉食。其三是按照年紀大小享用肉食。如孟子說︰“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梁惠王上》)這些規則和說教混合在一起就是後來的“禮”。從人類的發展和進步規律看,肉食在前,飯食在後。先秦時代的禮製剛好相反,以飯食優於肉食而貶斥肉食。如果不是肉食供應有困難,誰不願意滿足口腹之欲呢?
由食物禁忌與禮製的關係問題,使我們聯想到禮的本質問題。它究竟什麼呢?孔子講是“仁”,是“克己複禮”。我們過去說這是消極的東西,從馬文‧哈裡斯文化中的肉食禁忌來看,這其中確實有許多道理。“克己”應該是社會一個不得已的選擇結果,如果無法抑制社會不斷增長的對肉食的需求,社會分發的混亂無序會無休無止,所以克己為“仁”。作為政治家、哲學家,孔孟都看到了人口增長所帶來的肉食供應匱乏現象。在重農抑商的道統社會中,除了建立一套遊戲規則(禮)或者食物禁忌,並且遵守這套規則以克製人們的慾望之外,我們到現下也想不出什麼更好的辦法,所以,種種食物的禁忌和暗示就有幸形成了今天所謂的文化道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