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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分類:濕濕碎 |
網誌日期:2008-12-13 14:45

三字經

      

人之初 性本善 性相近 習相遠

苟不教 性乃遷 教之道 貴以專

昔孟母 擇鄰處 子不學 斷機杼

竇燕山 有義方 教五子 名俱揚

養不教 父之過 教不嚴 師之惰

子不學 非所宜 幼不學 老何為

玉不琢 不成器 人不學 不知理

為人子 方少時 親師友 習禮儀

香九齡 能溫席 孝於親 所當識

融四歲 能讓梨 梯於長 宜先知

首孝弟 次見聞

人為萬物之靈,性則天賦於人之理,孟子所謂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即人性本善,與善相近也,及染惡習,與善相遠之時,苟不速加教育,斯本性遷於惡矣,故教育之道,貴有專務也。

昔時孟母,當孟子幼時恐其容易濡染惡習,故時常別擇鄰處,又嘗因子不,學而割斷機杼以警之。竇氏以義方為家庭教育者也,倘家庭養而不教,是父溺愛之過,學校教而不嚴,是師懶惰之咎也。

上「教」字,是為父之教, 下「教」字,是為師之教,「過」罪過也,「嚴」善教之方也,「師」是先生,「惰」是怠惰。

人子倘不力學,按之情理,固非所宜,況幼時不學,至於老年,尚有何事可為乎。譬之於玉,不加工琢,不能成器,而人如不學,亦不知道義矣。上四節為教人者言,此二為受教者言。

上節僅說師,此節兼說友,益友之言,較師為易入,擇其賢者而親之,平居嬉戲,亦知習於禮儀矣.考弟,為人之根本,首舉溫席讓梨兩事以為證,以下推倫常之道,循序求之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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