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分類:我鬧 |
本來寫 blog 最好都是記敘一些自己吃喝玩樂的事, 但其實有很多事自己很看不過眼不吐不快. 多得 WEB 2.0, 可以在自己的平台牢騷. 先旨聲明, 這是個人網誌, 個人觀點可能很偏激, 不喜者要離開悉隨專便. ![]()
最近讓我不鬧不快的是雷曼事件的部份 [苦主].
前陣子一連兩個星期, 在公司都會看到一群苦主集結在中銀總外, 一整天打雷打鼓的抗議. 我辦公室距離中銀總行大概5分鐘行程, 但透過密閉的玻璃窗, 還是會聽到那些躁音, 可想而知, 在中銀辦公的員工們, 一定飽受滋擾.
不是親眼看見, 真不能想像 [巾幗梟雄] 裡打雷打鼓去趕禾花雀的滋擾性行為, 現實生活都會有.
我要鬧的是 :
1. 他們有這股耐力, 連續10多天, 頂著大熱天, 以滋擾的形式去表達自己的不滿. 何不將這股悲憤的耐力化成動力, 去做些更實際更有意義的事呢? 譬如, 利用這樣的時間去鑽研另一些賺錢或投資的方法, 或者用心打工, 一定可以換取更多財富, 去彌補雷曼倒閉後的損失, 分分鐘還比損失了的賺得更多呢.
2. 這麼多的苦主, 不是全部教育程度小學以下, 目不識丁, 老弱相殘吧? 我就曾經聽過有買了迷債的客戶也是做生意的, 有學識的. 雖然我不是在監管機構打工, 也不是銀行界的, 更不是苦主大聯盟中人, 但, 難道買了迷債的客戶, 都是被騙才買嗎?
不會吧?
況且, 兩三年前, 這班人聽到 [雷曼] 這兩個字, 會聯想到一家有150年歷史, 曾經是美國四大投資銀行的巨型機構, 會在一夜間倒閉呢? 會因為 [雷曼], 而估計到風險高嗎? 相反, 我相信這班人當中, 略有投資認知的人, 只會因為聽到 [雷曼] 二字, 更加對產品有信心吧.
所以我推測, 部份苦主非但沒有被騙, 反而是受到高回報的吸引力, 而去買迷債吧.
也就是說, 受到高回報吸引, 也就等於出於貪心了.
3. 如果是出於貪心, 自然有自己要負的責任, 但這班人, 終日只將自己的損失歸咎於銀行甚至政府, 連銀行願意賠償6成都不答應, 竟然要賠100%?????????
不是貪心是什麼?
全香港, 甚至全世界大部份的投資者, 都因金融海嘯而有損失啦. 我08年或之前買的股票, 到現在也只值買回來的50%, 有人賠償給我, 還有千千萬萬個小投資者嗎?
4. 不要再難為在銀行打工的小職員, 還有警察們. 他們也有家人, 他們可能因為苦主們的貪念和偏激行為, 工作量大增, 和家人相聚的時間也許少了.
苦主們, 如果你還是年青力壯的, 何不放開點, 積極點, 去重訂自己的人生目標, 去利用自己的精神耐力, 另找賺錢的方法, 不是更好嗎?




行程的第六日, 今日主要前往横浜一帶. 由新宿出發, 個人認為JR的湘南新宿ライン最為方便, 每小時有4班車, 就算是普......
其實昨天去Mother farm 已打算租車, 不過因為這幾日是日本假期所以book唔到車. 好彩最後租車公司幫我找到一輛March......


Lam Lam 2009-07-17 15:39
土撥鼠2009-07-19 15:12
我都同意你的講法, 積極D唔駛日曬雨淋周身傷痕, 可能recover 到仲多.
Arc 2009-07-08 21:10
土撥鼠2009-07-08 23:52
3Q 3Q
そら 2009-07-07 11:41
唉 ... 呢 D 問題聽到都覺得好煩,正如 71 有事去左銅鑼灣,見到 D 人倒曾,叫曾蔭權下台,我真係想講不如你自己做下,你估呢個位好做 !? 試下就知人地有幾苦!
我唔係話幫邊個,但香港人就係咁,有事就鬧政府,無事就睬你都有味,關人個關,何況呢個世界根本無野係公平!
土撥鼠2009-07-07 12:48
100% 同意.
其實人生在世, 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但係唔知點解近年的香港人, 有什麼不如意事, 一定將責任推在其他人/政府/社會身上.
你講得o岩, 聽到都覺得好煩. 不過, 我都係因為佢地煩得滯, 不鬧不快.
そら 2009-07-06 21:34
我諗我同你都幾近,但我見到嘅係花旗銀行,佢地都係 1 樣咁有毅力,我諗極都唔明點解可以咁得閒,日日訓向度話間銀行呃佢地,佢地仲係國語人添!
但諗深 1 層佢地又真係幾慘,畢生積蓄咁就無左,唔係細數目咁簡單,加上年事己高,好難再有精力去拼搏搵番咁多 $,有時政府係要有壓力先會做野,所以呢壇野我估至少搞埋今年 ...
呢個都係 1 個好好嘅教訓!!!
土撥鼠2009-07-07 10:23
慘還慘, 但自己都有責任, 我相信香港的銀行都仲有商業道德, 如果證實有誤導成份, 都已經賠左. 唔賠的, 或者唔賠足的個案, 我估銀行都係覺得投資者都有自己責任.
我最睇唔過眼的香港的一樣野, 就係香港人的自私, 賺錢時有好處時有幾何回饋社會? 輸錢時遇到唔好事情時就咩到賴政府? 個人無責任的嗎?
欲罷不能.
好似之前香港人滯留泰國事件, 事前香港政府已經發了無數次警告, D人照去happy, 無事返來的, 就笑香港政府多餘過慮狼來了, 到真係出事, 就賴政府唔幫佢地返來. 咁呢班人, 點解去之前唔衡量下呢個風險呢? 返唔到黎, 仲要納稅人夾錢接佢地返來, 公平嗎?